福建人陈某没有想到,酒桌上的一次轻率承诺,最终竟让自己成了“犯罪嫌疑人”。因为代同乡林某参加交通法规考试,他和林某都将面临刑事处罚。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上海首例因交通法规考试替考被追究刑责的案件。
福建来沪人员林某此前因驾驶证扣满12分,必须“回炉”重考驾考科目一。对此,林某一直十分担心,生怕自己过不了及格线。今年元旦的一次饭局上,他结识了老乡陈某。酒过三巡,林某说出困扰自己的烦心事,有15年驾龄的“老司机”陈某笑了:“交规考试蛮简单的,没有那么难。”林某一听马上说,“既然你觉得简单,那就帮我去考一下吧。”已夸下海口的陈某一口答应。
今年1月4日上午10时,陈某带着林某的身份证,来到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一分所考场,代替林某参加机动车违法交通法规考试。考试中,车管所民警庄崝在核实考试人员身份时,发现陈某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有差异,于是将其带出考场详细讯问。当被问及父母姓名时,陈某报出来的信息完全对不上号,被民警当场识破。
车管所民警告诉记者,驾考属于国家考试,替考已属于犯罪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案中,替考双方当事人都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新民晚报首席记者潘高峰 通讯员李辉)
对话替考司机
记者:怎么会答应替林某考试的?
陈某:林是我的老乡,当时喝了一点酒,他开口求我,反正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就答应了。
记者:以前有没有帮人替考过?
陈某:没有,这是第一次。
记者:知不知道替考有什么后果?
陈某:我起先想,也不会查得那么严,就算查到了估计也就是取消成绩,教育一下。而且我也没拿什么好处,根本想不到后果会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