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殷立勤 /制图 黄 欣
3月26日,一位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为骑共享单车ofo,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车碾压,送医后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共享单车是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注册使用的,那个孩子是如何骑上共享单车的还不得而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让人担忧的是,现在未满12周岁的小孩骑行共享单车的情况越来越多。有网友专门拍摄了小孩使用ofo的种种视频:骑着共享单车晃晃悠悠出现在车流附近; 不依靠手机就将ofo轻松解锁……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明确: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单车企业防范儿童骑车方面明显存在漏洞。
驾驶自行车须满12周岁
3月26日当天,网友“一定说说才行了”发帖称:“饭后路过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个孩子和ofo车子被大客车碾压,孩子被救出,不动了。”记者从静安警方了解到,事故时,肇事大巴车正沿着天潼路由东往西行驶到浙江北路路口,在左转弯时撞到这名骑着ofo单车的男孩。事发后,公安、消防部门随后赶到现场将男孩救出,并且将男孩及时送医。但经送院救治无效,男孩不幸死亡。另据知情人透露,事发时小孩与小黄车一起被卡在右前轮胎,而男孩今年上小学4年级,不满12周岁。
事发后不久,ofo派人跟进并处理此事,同时第一时间同警方取得联系,留下联系方式。ofo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管对于事情本身还是孩子和家长,ofo都深表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