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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职人员注意,这些事儿嫌麻烦会惹大麻烦!
http://hot.online.sh.cn 2017-04-21 08:16 稿件来源:魔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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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未报告个人去向
党员干部与家人朋友因私出行在所难免,有些党员干部认为“自己级别低,离开几天,没必要请示报告”,却恰恰违反了相关请示报告制度。
按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包括报告个人去向,是对每一位党员的基本纪律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党员干部申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后,以及每次因私出国(境)前,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
因此,党员干部千万要记得:出去走走看看可以,但出行之前务必要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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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