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昨天召开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推进会,会议印发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城管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本市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近年来,本市部分商业办公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不按规划批准的使用性质进行建设,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设施设备,擅自将房屋规划用途由办公改为居住,形成了所谓的“类住宅”。“类住宅”严重违反规划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城市规划和功能布局、房地产市场秩序、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产生了较大的危害。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商业办公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坚决遏制并杜绝将商业办公项目违法改为住宅的现象。
据统计,全市纳入本次清理整顿的商业办公项目近1700万平方米。《意见》明确,以开发企业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并提出了分类整顿措施。对于尚未入住的约1200万平方米房屋,若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开发企业要自行整改,通过项目所在区组织的联合验收后,方能继续办理竣工验收、销售、房屋交易登记等手续。对于已实际入住的约500万平方米房屋,其相关信息将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实际用于居住的,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将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