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主任张劼律师向记者表示,按照最新的《民法总则》,照片中蒙面男子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以及危害个人信息安全。
据《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张劼告诉记者,如果该男子公布的信息属实,那么此人也不得在公共场合随意散布他人信息,应当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如果该男子公布的内容失实,那么他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诽谤,被曝光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友也各抒己见,有的对蒙面男子的行为表示批评,有的劝他不要“出此下策”:
@忍者乱太郎:地铁渣男事件我无聊分析了一下,这人搓克啊!
@陸Riku-亚洲第一猛男:为什么不上老娘舅
@卫沪而生:这个效果能有多好?还不如找人打上他家或者单位呢。
@小屁股扭一扭:海报也就200呀 还好~不过放地铁不怕被收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