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今年做了个小试验。他们在辖区三个居委会选择三栋居民楼,向楼里居民筹集“楼组自治金”,资金用于楼组公共事务。“街道的意思,每个楼组只要筹满500元就算成功,成功了,街道就再配比一点资金。”新福康里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魏瑛说,最终三栋楼分别筹集了2万多元、5000多元、2000多元资金。
新福康里小区39号楼81户住户有70户出钱,户均出资305.7元。楼组长李碧华的小本子上记着每家出资人的名字和金额。小本子往前翻,可以看到过去十多年的记录———这栋楼一直都有居民出资解决楼组问题的习惯。
6月6日,石门二路街道社区发展基金成立,在基金的筹划阶段,正是楼组自治金试验让他们心里有了底。和街道合作开展楼组自治课题研究的复旦大学课题组从李碧华的小本子里看到“基层民主资源”和“社区社会资本”,他们认为,那是成立和维持一个社区基金的核心要件。
社区基金会,难的不是筹资
2014年上海市委开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调研,最终形成一系列制度成果,包括鼓励街道、乡镇探索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为社会资金参与社区治理创造条件。
上海基层社区花了一段时间消化理解这个新名词。基金会大家都了解,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中国的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类,前者面向公众募捐,后者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社区基金会通常是以非公募性质为主,面向特定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募捐,资金用于所在社区的公益事务。
魏瑛介绍了街道和居民区的想法:“社区基金作为用于社区治理的资金池,意义在于动员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按目前的规定,原始基金200万元就能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不论是政府出资还是向社区单位募款,想要筹到原始资金不算难。难的是在后面,基金会以什么标准开展社区服务?怎么保证它规范运作?简单地说,社区有没有花钱的需要和花钱的能力,有了资金池以后能不能做到‘有出有进’的持续运作?”
楼组自治金试验,部分地回答了这种担心和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