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服务“住有所居”
上海房地产市场一直被认为是全国市场的风向标。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自从“八五”期间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上海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政策。“九五”期间,建立了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两个体系”;“十五”期间,明确了以居住为主、市民消费为主、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三个为主”的原则;“十一五”期间,又建立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这一列的探索,符合国家倡导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十三五”期间,上海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聚焦“两个体系”、深化“三个为主”、优化“四位一体”长效机制。
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上海的一项制度性考虑。
“十三五”时期,上海将按照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城市功能的提升,对住房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十三五”时期,全市居住房屋的总量基本能满足需求,但是供应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推进,自住和改善型需求依然较强,中低收入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常住人口中青年人才的居住矛盾比较突出。住房发展要积极适应人口结构和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满足居民合理的居住需求,既要稳定供应商品住房,又要进一步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租赁住房供应。同时,要更加注重空间布局的合理性,更加注重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更加注重发展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节能环保住房,切实服务“住有所居”。
因此,上海在《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城镇住房供应总量以及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将显著增加,其中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170万套,比“十二五”增加60%左右。同时,将积极推进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