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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钱包”又要鼓啦!这33项收入都可以少交或不交税!

http://hot.online.sh.cn 2017-07-11 07:31 稿件来源:上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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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生育职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5、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

  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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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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