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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钱包”又要鼓啦!这33项收入都可以少交或不交税!
http://hot.online.sh.cn 2017-07-11 07:31 稿件来源:上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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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生育职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5、工伤保险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
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
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取得的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都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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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