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条职场新闻上了热搜
“女员工隐孕入职引争议:入职3天怀孕 休完产假辞职
自此该员工“隐孕”的行为在网上议论纷纷
有的人站在企业方的角度
认为这种“职业碰瓷”的行为老板只能自认倒霉
也有人表示这种行为很是正常
企业利用规则合理避税,员工依法依规享受待遇
没问题啊!!!
从“隐孕事件“的背后来看
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问题
如果应聘人员先坦白了有孕在身,被录用的概率几何?
如果不隐孕,会不会即使工作之后也会遭到辞退?
这里头条菌不得不提到
女性职场上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
“女性在孕期和哺乳期享受的假期和权益”
这些假期和权益都是国家保护女性劳动者所特别设定的
不知道上海的妈妈们侬晓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