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

2018-02-09 08:52:47

  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都可以顺延3天

  据《劳动报》报道,你知道吗?有些假期遇上春节,还可以顺延哦。市人社局说,婚假、生育假、陪产假遇上春节可顺延3天,产假不能顺延。劳动报微信日前发布了《提醒!在上海,这3种假期遇到春节,顺延!别浪费咯》一文,来为你讲解一下假期顺延的知识。

  婚假:顺延3天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7天一般应当与婚假(3天)合并连续使用,包括休息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生育假:顺延3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包括休息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陪产假:顺延3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陪产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包括休息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遇到春节不顺延

  女职工单胎顺产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胎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为何顺延天数是3天

  不少人一定有疑惑,为何顺延天数是3天?这是因为,初一、初二、初三是法定节假日,撞到这三天假期,即可顺延。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吴春伟 责任编辑:李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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