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一人患大病,全家都倒下!”上海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导案例
案例2
林先生是低保户,每月可领取民政救助补贴970元。老伴是外地农村户口,每月领取农村收入补贴80元不到。去年,林先生因恶性肿瘤住院手术,十几万费用通过“一站式救助”报销了近90%,剩下1万多元需要自费。
这剩下的1万多元,街道通过各类帮困政策叠加,又帮林先生解决了近5000元,但最后剩下的5000元,对这户年收入总共才1万出头的家庭来说,依然是沉重的负担。
不能不凭良心讲话,但仔细想想还是不够。如果看了病,生活就困难了。希望还能够多报销一点,有的病是急出来的。
近年来,上海着力建设“9 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这是一个“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现代社会救助体系”。
其中的医疗专项救助,救助对象涵盖“特殊救济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等;救助内容包括“住院救助”“门急诊救助”,以及“资助参保”。通俗地讲,就是在上述困难对象住院、门急诊,以及参加医保时,帮一把。对于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或者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对象,再经“社区市民综合帮扶”的渠道,由各个区给予个案帮扶。
2013年,上海又提出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制度”,对城乡居民因患病导致医疗费用等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由政府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在实践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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