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100平米只得70平米?住建部发话了!别了,公摊!

    近年来舆论密切关注的“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现象有望终结,以后买房或将按照“套内使用面积”交易。这对房价有何影响,会降购房成本吗?

    01

    买房将告别公摊“魔鬼”?

    日前,住建部公布《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据了解,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

    截图自《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其实早在2002年,重庆就以地方法规的形式,首次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做出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

    近几年,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未来,我国的房地产交易或将告别“公摊面积”。

    02

    什么是公摊面积?

    买100平米的房子,结果实际住进去只有70平,这凭空少了的面积就是公摊面积。

    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1、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这意味着,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购房者买单。

    以一线城市某楼盘举例:共有4148套房,以均价4万元/平米计算,假设开发商每套多算0.1平米的公摊面积,那么整个楼盘就可多赚1659万元。

    公摊问题积弊已久。近年来,随着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趁机推高公摊系数牟利,部分住宅超过了30%。

    现实的问题在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摊系数设定上限。

    03

    公摊面积有哪些猫腻?

    为公摊面积买了单,就拥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但公摊五花八门,加上开发商很少明确公示,购房者根本不知道哪些公共面积是自己的,更别提使用了。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介绍:

    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前,要请测绘公司去实地测量,随后出具测绘成果报告,里面有详细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情况,并将其交给开发商。

    也就是说,测绘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公摊面积都在哪些地方,最为清楚。但问题在于,开发商并不会把这份有详细公摊情况的测绘成果报告交给购房者。

    这也导致公摊面积存在很多猫腻,比如重复公摊、重复收钱。

    有些小区的消防应急场所等区域已经被算作公摊,却又被划成车位再次出售,这属于重复公摊。

山东名仕宜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清华说,这样的车位没有产权,只能使用,不能转让。

    再比如,业主的公摊面积被拿去牟利。王清华说,还有一些被算作公摊的物业用房,按道理是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应当向业主缴纳一部分费用,但现实中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记者2018年曾调查发现,北京某小区共有20个电梯、60个电梯广告位。假如不考虑平台抽成,那么一个广告位一年7200元,小区物业出租60个广告位,每年能收益43万元。如果把电梯广告的收入返还给业主,就可以少交近一半的物业费。

    他说:小区电梯、楼道、门厅的一些广告位,也是业主所有,前期开发商或后期物业公司接管后出售广告位牟利,难道不应该向业主交钱吗?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上海普陀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