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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看过来!上海检察机关发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当下,商业秘密已经逐渐成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之一。4月16日,在浦东新区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与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企业员工商业秘密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提示》分为“入职篇”“在职篇”“离职篇”三个篇章,共计梳理8条具体提示,对因职务产生的商业秘密权利归属、如何区分企业商业秘密和一般信息、侵犯商业秘密会造成怎样的法律责任等职场中常见商业秘密法律风险作出法律解读,对企业员工职业生涯全过程实现商业秘密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全覆盖。

    《提示》指出,入职时,要关注保密协议及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与企业明确约定因职务产生的商业秘密权利归属。在工作中注意辨识企业商业秘密,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并规范使用商业秘密,警惕竞争对手、咨询机构、中介组织以合作、咨询、路演等名义套取涉密信息。离职时,做好脱密管理和涉密信息、载体的归还等交接工作,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不得将来源于原企业的涉密信息向新企业提供或对外披露。

    此外,《提示》另附7个侵犯商业秘密罪典型案例,过以案释法,提示侵犯、泄露、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等行为,可能产生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自2022年实现知识产权检察“四合一”集中统一履职以来,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寻求保护商业秘密“最优解”。在办理全国首例涉人工智能芯片侵犯商业秘密案、全市首例商业间谍案过程中,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权利人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2023年12月,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与金桥集团成立了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此外,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察院还推动多家国际知名品牌、高科技企业、汽车制造企业等集聚成立了“金蘭”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帮助企业以最优的方法、最低的成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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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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