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一业主被踢出群后,起诉群主还索赔1元2元!微信群“踢人”到底属于啥行为?法院裁定来了→

    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微信群

    你是否有过在群里

    “踢人”或“被踢”的经历?

    有人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口无遮拦骂人,

    被群管理员“踢”出群聊,

    他觉得人格受到侮辱,

    反手将群主和管理员告上了法庭,

    还分别索赔1元、2元!

    结果会如何?

    案件详情

    燕某、郑某是某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同时也是该小区业主微信群的群主和管理员。

    某日晚间,小区业主徐某怀疑业委会不依法办事,便在业主微信群中留言,要求公示业委会成员名单。群聊过程中,徐某逐渐与多位业主发生争执,并在群里开始“激情发言”,使用“愚蠢”“low”“没有人格”“阴沟里放臭气”“回头清算”等侮辱人格和威胁性言论攻击他人。

    涉案相关微信群聊内容。北京四中院供图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申工社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