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可享社保补贴最高2万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在沪创办3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新招用本市劳动者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按新招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如何申领
创业组织应携带相关材料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创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通过的,由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部门于次月通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直接拨付或委托银行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创业组织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