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释疑]
●《实施办法》全文如何获取?《实施办法》全文可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海教育门户网、上海教育新闻网等平台查阅。
家长考生若对相关政策有疑问,还可以通过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电话(35367070)、电子邮箱(sh35367070@163.com)、以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政务微博“上海国子监”、上海市教委政务微信“上海教育”等途径,进行咨询。
●普通高校招生批次如何设置?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批次分为提前部分和普通部分。提前部分包括综合评价批次、零志愿批次、本科提前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和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部分指本科普通批次。
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生批次包括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与提前批次同时开展)和高职(专科)普通批次。
●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可填报几个志愿?
为了充分保障考生的多样选择机会,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匹配度,2017年本科普通批次考生可以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参照高校的招生章程,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高校在投档后如何开展录取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投档后,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开展录取工作。
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若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则在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录取。调剂录取时,招生院校将综合分析考生选科等情况。
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招生院校将按照规定退档。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退档结果进行录检复核。
●征求志愿的填报有何变化?
2017年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次征求志愿。第一次设置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
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去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征求志愿设置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投档录取完成之后,所有统一高考科目成绩满足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填报高职(专科)艺术类批次征求志愿不实行降分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