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座椅规定针对“家庭乘用车”
《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未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未使用安全带的,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罚款。针对部分出租车后排安全带无法使用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将与交通委交换信息,敦促这些车辆安全出行。
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未成年人未配备或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则罚款100元。针对一些市民提出在出租车、公共汽车上无法安装使用儿童座椅的意见,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定针对的是“家庭乘用车”而非所有车辆。
此外,驾驶机动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的,将处警告或者50元至200元罚款。
处理违法传闻的25日不是“大限”
《条例》实施前,就有传闻称车辆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会被扣车”,一些微博、微信文章更是称今天为处理交通违法的“大限”,使上海多个交通违法处理点前大排长龙。
引发关注的其实是《条例》第七十九条:“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按照《条例》规定,交警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15天后或车主接到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通知15天后被视为“逾期不处理”,这其实是指车辆有5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均已过15天未处理,不是指5起违法行为。此外暂扣行驶证只是车辆不能上路行驶,与扣车并不一样。
据了解,市民并不需要赶在今天之前“清空”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而是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交通违法记录,视自己的具体情况避峰处理。
此外,注册面签后使用“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或申请绑定驾驶证的工商银行牡丹畅行卡,都可以远程处理电子警察等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计分、罚款,不必到窗口排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