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日前发布消息,自2017年9月20日起——
取消不符合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精神、由收费单位自行设立的安全评价报告评审费等6项违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取消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2项收费项目;
取消新建住宅通信工程配套建设收费和碳排放交易手续费的政府定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
详见下表:
《取消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项目 |
1 |
上海港口行业协会 |
安全评价报告评审费 |
2 |
上海港口行业协会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 |
3 |
上海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 |
培训考核管理费 |
4 |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 |
新能源车辆企业安全评估 |
5 |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上海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选 |
6 |
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 |
行业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