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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户籍事项证明”昨起“一网通办”

  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办理一体化工作,即日起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并且可以“一网通办”了。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人口办获悉,长三角地区(具体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户籍类证明办理工作正式全面改版。原先上海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也同时调整为《户籍事项证明》,《户籍事项证明》的样式与原先的《户籍证明》略有差异,但证明效力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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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何易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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