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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顾客漏扫一块猪肉被超市罚2万!事情真相究竟如何?

  而关于商超“罚款”,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静芳认为:如果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老人并处以罚款系职务行为,该行为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只有行政机关才拥有行政处罚权,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而超市系商事主体,其与顾客之间形成的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即使超市曾在店内张贴相关“处罚规则”,也是无效的。

  如果超市工作人员的罚款决定是其个人意志,且将3000多元款项全部转入其个人账户,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工作人员知道盗窃事实后,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进行胁迫勒索财物,老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但案件事实最终以司法机关查实为准。

 

  此外,有网友问及,超市往往会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偷一罚十”,是否有效?律师们表示,超市罚款行为是 私力救济行为,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也会对超市进行罚款处理。

  曾有顾客多次漏扫被判刑

  连日来,此事在网络引发关注后,多位网友表示,自己也曾有过类似经历。

  网友“天一生水小时候”发帖称,家人曾在超市碰到过类似事情,当时买了一两百元的菜,但漏扫了一把葱,店方要罚很多钱,最后在警方调解下,缴了这把葱价10倍的罚款。

  今年8月,北京一女子在超市自助结账时,多次漏扫商品累计金额200余元,被警方依法刑拘,有网友质疑是否处罚过重。随后北京警方发文称,200元确实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数额标准,但该女子5次漏扫码,实际上是多次盗窃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多次盗窃等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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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话匣子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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