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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信息举报专区

    为落实「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要求,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网络合法权益、治理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的网络乱象,即日起上海热线网站开设「涉企虚假不实信息举报专区」专项受理渠道。

    一、受理对象

    受理对象: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内企业。

    二、受理范围

    涉企业的六大类虚假不实信息:包括捏造事实、主观臆断、歪曲解读、恶意关联、蓄意炒作和翻炒旧闻等;

    涉企业家的六大类侵权信息:包括泄露个人隐私、诋毁侮辱谩骂、虚构私生活话题、关联炒作负面新闻、捏造违法犯罪事实、违规使用姓名肖像等。

    三、受理标准和流程

    (一) 提交能够充分陈述举报事项、阐明举报理由的文字举报;

    (二) 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家身份证明等权利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委托举报的,需提供举报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三) 提交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 提交请求采取必要措施的具体网络地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相关信息;

    (五) 提交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材料;

    (六) 提交申明举报真实性、合法性的文字保证。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企业家、或涉事企业/企业家委托的代理人提起,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进行举报。

    四、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21-62713002

    举报邮箱:shzixun@online.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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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共上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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