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常见小事可能会泄露你的个人信息!律师送上保护“小贴士”→
关注法治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长宁区法宣办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的“与‘宁’说法”栏目继续与您相约。长宁律师提醒,大数据时代,广大居民要像保管钱包一样,保护好个人信息。
当各类推销电话、广告短信出现在大家面前,有没有想过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了?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信息很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个人财务安全可能遭到侵害。
“其实,除了《民法典》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进行了规定,同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还在《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等各项法律中体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若蒙表示。
生活中,哪些常见小事有可能侵犯你的个人信息?一起来看案例。
典型案例
场景一:张三(化名)带着儿子走在大街上,突然遇到产品推销。销售人员称,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张三马上扫码,并在授权提示中看也不看,便勾选了全部同意。
律师解答:也许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扫码后填写或授权的信息,都有可能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通过一些个人信息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提供、非法利用的系列违法案件可以发现,许多个人信息都是在这样“不经意”的场景中被“合法”取得的。因此,在你不清楚自己的个人信息会被获取多少,或不清楚个人信息将来的被使用目的、方式为何时,应对一切个人信息处理谨慎操作。
场景二:李四(化名)不满某商家的服务,在网上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与李四的微信信息、聊天记录及服务过程中的录像片段等,甚至主张李四恶意发布差评,应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律师解答:这是一例常见的因网络评价而引发的纠纷。商家在对李四的回应中显然已侵害到了李四的个人信息。对于类似案件,法院通常认为,李四对于商家服务所发布的包括差评在内的任何评价,只要是其真实主观感受,便不属于恶意诋毁或虚构事实,即使对商家有负面影响也属正常经营风险,故李四不构成侵权。相反,商家未经李四同意,公布其微信账号、聊天记录、甚至监控录像等足以对李四进行特定识别的信息,侵害了李四的个人信息权益。故该商家应立即删除涉李四的全部信息,而李四亦有权利要求商家致歉并作出赔偿。
周若蒙表示,在任何情况下,居民都要谨慎提供和授权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小贴士”
首先,在使用或开通一些手机服务时,若非强制实名制的可以减少透露真实信息。
其次,居民要养成良好习惯,防范生活中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由于在处理个人事务过程中,许多人习惯用手机传输文件、照片等,对于涉个人信息的重要证件,建议使用后将相关信息和照片在手机中删除,避免手机信息的不当泄露,或被一些APP恶意读取。同时,在公开平台发布的个人内容,例如晒图、开视频时,应考虑对个人信息进行遮掩,应尽可能避免直接透露个人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
再次,在可能遭受个人信息侵害时,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个人的“知情”和“同意”,是个人信息处理保护的核心所在。广大居民随时有权利要求确认个人信息被获取及处理情况,并在个人信息遭受侵害时,要求及时停止侵害并索赔。
最后,提醒广大居民,对于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不仅是民事赔偿这么简单,其完全有可能受到行政甚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