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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拍黄瓜”之变看上海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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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给刚完成现场检查的饭店更新“脸谱”公示信息,绿色笑脸代表评价结果为优。 陈玺撼摄

  一道再平凡不过的家常菜,餐饮服务环节的制售门槛却那么高,让一些“怕麻烦”的经营者未经许可便经营起来,从而被职业举报人盯上。

  闵行区莘庄市场监管所副所长唐卢屹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前,莘庄所每年接到有关冷食类食品制售的投诉举报数百件。一些投诉举报有明显的“钓鱼”倾向,投诉举报人故意点饭店菜单里没有的凉拌菜,饭店为满足消费者做出来后,稀里糊涂违了法。

  根据《食品安全法》,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相关经营者将因这种未取得许可的小本生意,面临5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

  “已经做好准备了,如果实在达不到审批要求,就索性不做,总比被罚款起码5万元要好。”汪宏杰坦言。

  即使工艺再简单,风险不高,也要设置操作专间,对小本经营者很不友好,公众也普遍觉得没必要。《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可仅设置专区。

  聚焦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就有给拍黄瓜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松绑”的条款: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上海近期施行的办法做了进一步细化。”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注册许可科副科长许雪莲表示,市场监管总局虽然明确了哪些加工行为属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但在实际操作中,“拍黄瓜”这道菜涉及洗切、摆盘、加料调味等多道工艺,是否属于简单制售仍要画个问号。《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直接“一步到位”,明确仅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可申请简单制售经营项目。直白地说,就是明确了哪些菜属于简单制售,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在审批时不会有“模糊地带”。

  不再因高门槛而烦恼的,还有KTV、茶室等业态的经营者,加工制作果蔬拼盘的他们也能申请简单制售经营项目,不需要为此设置专间。

  5月14日,记者在大路货日料酒馆内看到,汪宏杰正在给切成条或圆片状的黄瓜挤上芝麻酱和番茄酱。他高兴地给记者介绍现在的凉菜加工专区:“只要有专门的操作台、水池、净水设备,并且满足远离下水沟渠等少数条件,就能放心做。”汪宏杰表示,有时候“放”比“管”更能激励经营者前行,少了审批和专间的烦恼,门店可以花更多力气和心思在确保食品安全和提升服务品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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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黄瓜”专区配备的操作台和清洗池。 陈玺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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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黄瓜”专区配备的净水设备。 陈玺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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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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