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
沪带薪休假制度被提案
今年的上海两会上,由27位市政协委员联名递交的“推进落实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五点建议”提案,成为了本次会议期间联名委员数量最多的提案。提案指出,应加重追究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的违法责任。2008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刚性约束不够,使得带薪休假在一些人眼里成为“写在纸上的权利”。
1995年就喊出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多年来在不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却处于“执行差、实施难”,俨然成为“写在纸上的权利”。正在进行的2014上海两会,由方荣等27位市政协委员递交的提案“推进落实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五点建议”,成为了本次会议期间联名委员数量最多的提案。 提案指出,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就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十一”黄金周,九寨沟景区发生游客滞留事件,在上海外滩等景区都出现了客流爆满的局面,群众戏称“黄金粥”。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既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黄金周客流爆满的重要手段和关键一招。
这种放假方案安排并不是没有遗憾,减少挪假主要是技术性的处理,国家确定法定假日后,其他休假时间没必要硬性代替国民做决定。只有更好地落实了带薪休假制度,这个挪假现象才有可能真正减少。
62个国家和地区法定节假日平均为11.7天,我国并列排在33位,属于中等水平,与法国、意大利等国家持平,超过澳大利亚、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等发达国家。 62个国家和地区工作10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是19个工作日,我国(10个工作日)排在并列59位,仅高于泰国和菲律宾。综合比较,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和世界平均天数非常接近,但是职工带薪年休与世界平均水平天数有较大差距,导致我国职工休假水平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众所周知,2007年12月7日获得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我国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起草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目前我国劳动者依法可以享受的休假休息权利,主要指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加强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方面的法律援助。
沪版单独二孩政策将出台
沪青年月薪超7千者仅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