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镇,又有5个村要拆迁了!
http://hot.online.sh.cn 2016-12-03 08:38 稿件来源:浦江镇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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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告知书
沪〔闵〕拟征地告[2016]第085号
浦江镇为民村被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 沪闵规土许选[2016]第116号批文,国家拟征收你村 1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东至规划红线、南至中心河、西至用地红线、北至1-3-1地块
二、用途:土地储备(今后土地供应时按地区规划再予确定)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进行补偿;
青苗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进行补偿;
附着物补偿费按 《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沪府发[2013]61号)进行补偿;
房屋补偿按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执行;
劳动力安置按照 《上海市被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沪府发[2003]66号)执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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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王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