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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后上海宁千万别做这件事!否则3年内无法申请福利救助或参评!

http://hot.online.sh.cn 2016-12-29 09:11 稿件来源:微上海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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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复婚”

这样的行为,

会不会被认定为“婚姻信息失信”?

其实,在婚姻登记机构里不存在“假离婚”一说,婚姻法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只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文件真实可靠,阐明的要求真实可靠,婚姻登记机关就有义务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每个离婚证书都具有法律效力。正因为不存在“假离婚”一说,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慎重,否则离婚后相应产生的不利后果,也必须自己承担。

买房与离婚都是大事,

可别太冲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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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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