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擦边球的“日租房”:租赁房?民宿?宾旅馆?
松江警方将王某和邱某经营的“服务式公寓”认定为“日租房”,即“未取得酒店、宾馆等场所的经营许可,私自将房屋以计时、计日方式租赁给他人并不当牟利的违法行为。”
“日租房的安全隐患是显而易见的。”一些法律界人士表示,“日租房”没有登记注册合法工商手续,自然也没有通过消防和卫生部门的安全检查,住宿人员采用本人身份证实名登记入住的要求也无从落实,监管近乎“真空”:“不仅容易引发经济纠纷案件,还在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甚至极易成为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的窝点。”
“日租房、短租房和正规的租赁房之间存在明显区别,警方的认定没有问题。”据业内人士称,一般的租赁房周期至少三个月以上,双方签订合同,按规定还须备案。因其面对的租客是需要较长时间自行生活的,因此一般的民居即可满足要求。而“日租房”从经营模式上看更接近宾旅馆,但一般的民居或商务楼房间不可能具备宾旅馆应达到的条件。
然而打开网站和各类手机APP,这类基于居民楼或商务楼的日租房信息并不少,且有不少都冠以“民宿”之名,甚至在不少以“民宿”为主打特色的手机APP里也充斥这样的日租房信息。
“从法律上来说,这样的‘日租房’的确是不合法的。”据一些业内人士介绍,因其价格实惠、地段便捷,有些还具备自身特色,家居环境优渥,因此颇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