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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钱包”又要鼓啦!这33项收入都可以少交或不交税!
http://hot.online.sh.cn 2017-07-11 07:31 稿件来源:上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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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条件的津补贴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
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这些津补贴是免税的。
3、社保、公积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
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
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
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是,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
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
计征个人所税。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时,
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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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