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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沪静安区法院揭开“神秘面纱”
http://news.online.sh.cn 2017-06-21 18:53 [来源]:新民网

 

网络图

推荐贷款或保险、介绍商铺或旅游信息、就算你刚产后婴儿回家,接踵而至的各种类型骚扰电话,打到你家或你的手机上,来电都能准确无误地报出你的姓名、住址、私家车牌号,甚至你的身份证号码。在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方便的同时,个人信息安全也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那么。究竟是哪个环节?是谁泄露了你个人信息?众多市民对此类犯罪现象表示深恶痛绝。来自静安法院审判一线的一则信息,为你揭开这迷一般神秘的面纱。

近日,据来自上海静安区法院的这则消息证实,类似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呈猛增态势。该法院今年5月以来又审结此类案件仍有8起,涉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达45万余条。分析这8起案件涉及的行业,主要为上海的房产中介公司、抵押贷款公司、善打擦边球的金融类和个别从事旅游类公司的3大行业雇员。此类公司个别雇员从事倒卖公民的姓名身份、家庭住址及个人手机或家庭固定电话的犯罪活动。破析这8起案件看,此类案件存在如下特点:

公民私密信息成倒卖或交换物

2016年6月,入住上海自贸区的某财务顾问有限公司雇员任某,在担任公司经营人期间,以200多元的价格从网上购买了《2015-2016年上海企业》资料信息10万余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等),并将该资料信息上传至公司QQ群里供员工使用。而公司另一雇员何某,却将公司QQ群里的该信息下载准备在网上发帖转卖而案发。同年12月下旬,何某、任某先后被上海警方抓获。法院认为,该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而身为公司主管任某非法下载涉案信息的行为直接构成了犯罪,同样何某非法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亦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该公司被判处罚金,任某何某分别领刑拘役缓刑及罚金。同样是发出中介业务员的康某,收到他人发来的9147条公民个人信息,此后又通过微信与上家取得联系,以1250元的价格再次获取他人发送给他的12756条公民个人信息。被处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1000元。

欲开拓业务肆意践踏公民信息

2016年10月间,身任我爱我家房产中介业务员的外来打工仔侯某,为与同为房产中介的其他公司业务员互通有无,竟然将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取的6600余条包含有姓名、电话等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微信转发给在其他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朋友。案发后侯某交代,因之前公司也在卖新房,就收藏了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来推荐新楼盘,而收到他发出信息的朋友,也会把所掌握的信息返馈给他。经审理侯某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处罚金1000元。

同样身为外来人员的王某,更是专门收集网上各类信息倒卖。据检方指控王某通过QQ群加入各类信息交换群,下载含有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的企业业主名片、小区业主、银行客户等各类信息月20余万条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在网上发布贩卖各类信息的广告。在2016年10至11月间,王某通过微信红包的交易方式,将千余条信息内容贩卖给他人获利100余元。2017年1月5日,正当王某还想继续贩卖上述信息时,被上海警方人赃俱获并查获保存上述信息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最终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三个月,出罚金4000元。

为多放贷银行雇员四处收集信息

2016年7月,为能做大多放贷业务量,收集高档潜在客户对象的个人信息,身为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通过个人渠道,从他人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4200条,所获信息涉及公民姓名、电话、家庭住址、车牌等张某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打印成书面材料,交由公司雇员通过电话方式招揽贷款生意。同年2月,该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之事被警方查获,并扣押了相关涉案证据。

纵观上述8起案件9名被告人,均系从安徽、河南外来打工人员,且均系80后、90后人员。使人无法理解的被告人均表示,没有意识到交换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行为。承办法官指出,若上述信息流落到犯罪分子手中,则后果不堪想象。

日前,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日益猖獗的此类犯罪规定了量刑标准,指出“公民个人信息”范围,包括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对提供、获取行踪轨迹,如何量刑以及犯罪金额的认定、处罚标准。该解释已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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