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中的上海老洋房看起来美,住起来难题多,如今有望破解
摘要:居民们以协商议事方式表决通过的,更需要得到公权力的支持和维护
当居民不是产权人,无权成立业委会,无权选聘物业公司,没资格参与小区公共事务的管理时,该怎么办呢?
这就是上海老公房居民面临的困境。
无权诉苦,法律空白
瑞金二路街道地处上海中心城区,梧桐掩映,老房林立,透着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
但优雅街区的另一面,则是不成套房屋比例为黄浦区最高,大多是缺少管理手段的老公房。
街道的66个小区中,只有9个为商品房,50个为老公房,小部分为私房。街道约80%的地块位于上海衡复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平时的老房维修必须严格遵守风貌区的规定,不能擅动。
“老破小”多、设施不完善、不能擅动等,街区治理挑战之大已无须赘述,但最大的难题不在这些烦琐的现象本身,而是背后更深层的法律空白——老公房意味着,占街道最大比例人口的居民不是“业主”,而是“承租人”。
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渔阳里居民区法律顾问王德杰解释,与商品房不同,瑞金二路街道老公房里的居民为长期“承租人”,公房的权利人为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是人们俗称的“房管所”。居民没资格成立“业委会”,更不可能“选聘物业公司”。
这批老公房的物业公司上海永嘉置业,相当于在帮国家打理房屋租赁事宜,这个“房东代表”在老百姓眼里是可以“一言堂”的。
“阿拉‘红卡’(公房租赁凭证)不好跟‘绿本本’(房地产权证)去比”“公房里住着,哪能要求忒高”……这是公房老一辈居民的“口头禅”。
如今,伴随着人们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居民对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公房小区碰到公共厨卫矛盾、停车矛盾、楼道堆物、绿化改建、晾晒等诸多难题时,除了让居委会干部像“救火队长”般一个个调停解决,还有没有更加制度化、专业化的方式?
答案是有。
2019年起,在上海市金源方程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缨带领的律师团队参与下,瑞金二路街道联手上海市卢湾公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试点开展自治家园项目,成立了“公房小区自治家园执委会”。
在“执委会”中,公房出租人即“房东”将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权适当让渡给公房承租人,赋予承租人更多的管理参与权。通过成立“议事大会”和“执委会”,由此引导居民从社区治理的“旁观者”转变成“参与者”“监督者”,努力营建共治、共享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