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用“拼死吃河豚了”!河豚鱼“有条件放开”后,首批获准养殖和加工的河豚鱼已于今春入沪开卖。目前,本市两家餐饮企业已经或即将供应河豚鱼美食,市民可以去这两家餐饮企业大快朵颐,而不用再为食用河豚鱼的安全而担忧。
河豚鱼曾被禁20多年
1990年11月20日,由卫生部发布施行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这一纸“禁令”影响了整个河鲀(专业称呼,俗称河豚)产业20多年。
中国水产流通加工协会常务副会长崔和表示,我国沿海常见的河豚鱼有40余种,此次有条件放开的是已经完全成熟的、经过20余年经验积累的两个品种,即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多部委多方做了工作,研究河豚鱼到底有没有毒和能不能食用。随着近些年条件技术纯熟,检测数据显示,养殖的河豚鱼含有毒素远远低于风险值,检测到的最高毒素数值仅30微克。这个数值是非常安全的,可以食用。同时,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这两个品种人工养殖的时间最长,控毒养殖技术和出口内销市场最为成熟。
去年底,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最新下发《关于有条件开放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明确河豚鱼“有条件放开”。去年底,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洋)等首批5家河豚鱼加工企业通过审核,有10个养殖基地被列为首批养殖河豚鱼鱼源基地。上海没有获批的加工企业和养殖河豚鱼鱼源基地。
《通知》同时规定,河豚鱼加工产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河豚鱼加工产品应使用统一式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