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规来了!魔都将发生这些大变化,与你我都相关!

  小微企业延续税收优惠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

  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此外,根据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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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百事通 作者: 责任编辑: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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