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死亡赔偿金不低于30万元/人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
涉及人员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
每死亡一人按不低于30万元赔偿。
《办法》明确,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
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
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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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百事通 作者: 责任编辑:小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