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交易、宣传等处罚更严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明确严禁实施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
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对刷单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也进行了规制,
针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
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
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
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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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百事通 作者: 责任编辑:小魏